Johnny Depp
歌手恐怕是最有穿衣風格的群體。(還好我們這里只說男人,不然提到Lady Gaga 還真的很難總結她到底是個什么風格。)20 多年前中國搖滾幾乎都是一頭長發(fā),加上一雙不怎么干凈的軍靴?,F在長發(fā)都在歲月中消失了,軍靴也早就不知道扔哪兒去了。如果說長發(fā)曾是搖滾的風格標志,那么剪掉長發(fā)就是一種流行趨勢變遷的結果了。說到搖滾就不能不說滾石樂隊了,他們幾十年與日俱增的地位,以及多年不變的形象。頭發(fā)倒未見得短了多少,只是稀疏很多,穿衣風格也沒有太大的變化。年輕的時候穿衣服就零碎多,現在更多;年輕的時候敢光著膀子,現在也敢。這更強調了他們不老神話的傳奇性。
其實并不是公眾人物才需要個人服裝風格,只是我們不那么強烈罷了。比爾-蓋茨喜歡藍襯衫;喬布斯愿意穿牛仔褲;馬克-扎克伯格成天運動服,這就是他們的著裝風格。細想想,這還真和他們的領域以及性格有著某種關系。時尚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情,復雜是因為沒有找到自己的坐標,個人風格就如同一個坐標,可以讓你從自己的原點找到時尚的定位。